[内容提要] 与其他区域贸易协定相比,海上丝绸之路的一个突出特征是合作机制的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特征一方面源于亚洲发展的特殊性,亚洲国家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的差异性是全世界最突出的,因而短期内亚洲不可能形成统一的机制化安排;另一方面源于海上丝绸之路的基本定位,即中国新时期经济外交的重要平台,为此要体现亲诚惠容的理念。落实到具体区域,这种多元性体现为:东北亚地区应该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以推动中蒙俄朝韩次区域合作为主攻方向;中国沿海地区应以两岸四地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框架为核心;在东南亚地区以打造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升级版为基础;在南亚地区,以正在构建的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与中巴经济走廊为突破口;延伸到西亚地区,应加快中国-海合会自贸区的谈判进程。至于海上丝绸之路的终点则应该是一个开放的选择。此外,在跨区域层面,还应该包括体现海上丝绸之路特征的一系列合作机制。因此,未来海上丝绸之路的多元化合作机制将会与现行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并行不悖。
[内容提要] 网络安全问题何以日渐凸显? 多元合作主义认为,核心症结在于网络空间中安全公共产品的供应不足与国家在网络空间中的治理失能。因此,要解决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多元合作主义主张有两条路径可供选择:其一,增加安全公共产品的有效供应,方法是鼓励并吸引更多的非国家行为体进入网络安全议程,通过沟通行动和政治协商与国家公平分配安全责任、一道供应安全公共产品。其二,网络空间“去权威化”和技术自治,依靠共识精神、自律和自下而上的政治协商实现民主自治。但是由于多元合作主义将网络空间误解为一个超主权的全球公域和超国家权威的自治区域,并误判了国家行为体在网络空间中的地位、作用和角色,它所构建的后现代网络安全治理模式备显脆弱和过于理想化。未来网络空间的安全治理架构将朝向国家权威的层化分权而不是各行为体之间扁平化的政治协商。
[内容提要] 客观和理性地评估东亚权力转移的现状、性质及前景,需要结合多个维度。中国的崛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东亚原有的权力格局,但还远未达到促成东亚实质性权力转移的效果。现阶段的东亚权力转移具有明显的“ 混沌”特征:单个国家通过逐次崛起或许在某个领域拥有一些相对优势,但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确保在所有的权力结构中拥有决定性的权力优势,更未达到可以从根本上扭转美国在该地区权力优势的程度。就性质而言,东亚地区内的权力转移是个别国家在美元体系内的地位提升现象。作为一种大而不倒的“威胁体系”,美元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对于维护美国的霸权地位至关重要,维护美元霸权构成了美国的核心国家利益。面对日本和中国在美元体系内的快速崛起,美国与之展开了长期的权力博弈。东亚权力转移的前景或是美元体系内的权力分散,或是权力由美国向中国转移所导致的国际权力体系的根本性改变。要实现后者,中国不仅要解决在新“三角贸易”格局中的脆弱地位和金融发展的制度约束,还要认真思考和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如何渐进摆脱美元体系的束缚及这一束缚所带来的风险,二是如何在大国复兴和具有世界意义的新型大国之间定义自己的未来。
[内容提要] 核威慑降低了战争的风险,具有战略稳定作用。威慑等传统战略手段发挥作用的前提是意图传递机制在国家间互动中维持有效。由于网络空间具备特殊的组成方式和行为逻辑,像核威慑那样的传统战略威慑方式在网络空间中所起到的系统稳定作用甚微。在互联网时代,国家做出战略决策需要面对海量、无序和非结构性的数据,传统的承诺、威慑、进攻与防御等主要的意图传递机制都因受到网络信息传输特性的影响而失效。当互动双方难以有效传递彼此意图,也很难准确判断对方意图时,出于自保目的的国家更偏好于选择“即时打击”的反应策略,甚至在无法准确判断攻击发起方的状况下就进行报复。误判发生的可能性骤然上升,网络空间呈现出“战略不稳定性”。为了在网络空间避免过度依赖直观印象导致战略误判、冲突升级的情况发生,国家在未来战略博弈中取得优势的关键在于能够通过迅速分析大数据,定位战略对手、辨别对手意图、理解对手行为模式,从而减少误判,提高决策质量。在网络传播情境下分析战略互动逻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内容提要] 区域间主义作为特定国际区域之间制度化的关系和国际关系中的一种新现象,已在区域、跨区域和全球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构成兴起中的多层次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将基于区域间主义实践的区域间治理视作一种全球治理新模式,就其形成、行为体、基础条件和可能路径等核心议题提出一些带有综合性的看法。首先,区域间治理作为后冷战时期迅速发展的区域主义治理的一种延伸和拓展,是国家和区域行为体对全球化和区域化的一种双重的现实回应。这使得区域间治理实际上是特定区域内部和外部的协同治理,即一种双重治理进程。其次,区域间治理进程是国家和非国家等多元行为体共同推动的,但大国和区域政府组织是推动这一进程的核心行为体,即“ 领导者”。再次,区域间治理的启动和持续运行需要权力、利益和认同的共同基础,其具体体现分别是权力平衡、利益共享和认同强化,它们在互动和互构中共同形成区域间治理所必需的物质和观念上的条件。最后,区域间主义所特有的制度建设、规范扩散和议程设置等功能通过在区域内部和外部所发挥的双重效应,为区域间治理提供了一系列重要的可能路径。由此,区域间治理的核心行为体、基础条件和可能路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共同构成区域间治理研究的一种综合分析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