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国际法演变史为理解国际体系转型、全球治理改善和国际秩序变革提供了一条法律的途径。中国与亚非国家共同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万隆会议十项原则,在国际法的进化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也是战后新兴国家对新型国际关系法律基础探索的重要组成部分。作者对西方特色的国际法知识进行了概要的回顾,进而对当代国际法酝酿的变革机遇进行了分析,最后立足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对中国的国际法文化资源以及和平共处国际法理论体系建设提出展望。作者认为,和平共处国际法理论是新中国立足自身与世界关系的认识基础上,顺应国际关系发展趋势和国际新秩序的大义所向,在与其他国家共同探索和平共处、和平发展、和谐共生的外交实践中积累形成的,并体现了新型国际关系共性的国际法知识体系,它与联合国所致力建设的国际和平目标也是一致和相通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中国外交价值体系和国际社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同世界上爱好和平的国家一起,共同引领世界走向和平发展、和谐共生道路的基本价值准则。
[内容提要]美国的南海政策在冷战后逐渐发生了变化。1990-1994 年期间,美国对南海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对各方领土要求的合法性不持立场,只强调用和平手段解决领土纠纷,同时关注南海的航行自由。从1995 年中菲美济礁争端开始,美国对南海问题的关注程度逐步加深,但不认为其航行自由受到阻碍,因此还没有改变在南海领土问题上不选边的立场。然而,以2010 年7 月希拉里·克林顿国务卿的河内讲话为转折点,美国的南海政策发生了实质性改变,从“观察”转变为“干预”。美国不仅对其在南海航行自由的担忧加剧了,在南海领土问题上也实际上做了选边。由于美国全球战略的实现依赖于它在世界各地无阻碍地投放兵力的能力,海上航行自由对于美国来说是生命攸关的利益。随着美国做出把其战略重心转向亚太地区的决定,在南海的航行自由变得对它尤为重要。因此,当南海领土主权问题与在南海的国际航行自由问题叠加在一起时,它就不再仅仅是一个“第三方因素”,而成为一个直接关系到美国核心利益的问题。美国政府内部已经就在南海问题上对中国采取更加强硬的立场形成了共识,中国对此应有所准备。
[内容提要]二战结束后,特别是20 世纪70 年代以来,非政府组织得到空前发展。它们广泛地参与各种国际组织的活动,影响着国际组织的议程设置和决策结果,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作者试图在相对客观地评估非政府组织在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的基础上,探寻决定其影响力的关键变量,从而对非政府组织在不同国际组织中影响力存在差异的现象做出解释。作者提出并论证了以下理论假设:某个国际组织越趋近理想的服务型组织,非政府组织在该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就越大;非政府组织与某个国际组织的议题契合度越高,非政府组织在该国际组织中的影响力就越大。这一理论预期,非政府组织在世界银行中的影响力会高于非政府组织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的影响力。该预期得到了经验分析结果的支持。这一研究结果表明,只有非政府组织与国际组织的议题契合度较高,并且该组织属服务型组织的情况下,国家才能通过与非政府组织合作来影响国际组织议程和决策结果。
[内容提要]为探寻中国外交研究的新视角,作者将政治心理学中的人格类型理论与中国对外政策研究相结合,以毛泽东和邓小平的人格特点为例,探讨中国领导人的人格特点差异与新中国外交变化和转型的关系,分析人格理论与中国外交研究结合的可能性和意义。结论表明,对于中国对外政策研究来说,人格类型理论为中国外交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工具,为中国外交研究提供了进行比较研究的国际视野,克服其他理论视角对中国对外政策研究的一些盲点,更好地解释新中国历史上中国对时代主题、对世界的基本态度、对主要大国政策以及对地区政策调整和变化的动因,更全面、更深入地理解中国对外政策的中国特色。将人格理论与中国对外政策研究相结合也适应对外政策分析理论建设的趋势,有助于为对外政策分析理论建设贡献中国元素和中国经验,发展一种超越西方外交实践的更为广泛的对外政策分析理论。作者在结论部分提出一种中国对外政策研究的综合性分析框架。这种框架将领导人作为研究核心,同时也不忽视其他影响因素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