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作者从国际秩序和地区秩序的基本概念出发,探究国际秩序的演变和地区主义的勃兴,指出国际体系已经达到地理扩展的极限,在全球秩序探索难以实现根本性突破之际,主要大国将其关注点转向地区秩序的重塑。以此为基础,作者剖析地区一体化的进程,深入研究地区主义的作用与价值,指出地区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和新地区主义的兴起,推动着地区秩序的建构。共同利益的汇聚及其制度化是地区秩序建构的基本逻辑,具体地说,存在互动关系的相邻国家之间以地区内各国共同利益的汇聚为基础,并通过地区意识的整合实现共同利益的制度化;地区各国共担责任,地区大国承担提供地区共同物品的更大责任。上述建构地区秩序的基本逻辑包含的主要内容是:以共同利益的追求为基础,以各国责任共担、大国承担更大责任为主要形式,以奉行开放地区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追求合作安全为主要支撑,以地区制度建设为核心路径。
[内容提要] 周边事态的发展演进直接关系到中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周边的能源资源、战略通道与巨大市场关系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周边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关系到中国临海沿边地带的和谐安宁与繁荣昌盛。周边地区对中国这样一个由地域大国向全球大国迈进的国家来说,既是崛起的地缘战略依托,也是发挥大国影响、承担大国职责的主要区域,更是需要有效掌控的战略重地。而周边地区内分布着众多中等强国,这些国家虽不具备与大国等量齐观的实力,但却拥有令一般中小国家无法比拟的禀赋,从而在中国构建和平发展的良好周边环境中,发挥着避开大国锋芒、凝聚中小国家利益关切、专攻擅长议题领域的独到之处。因此,中国发展同中等强国关系不仅是周边外交的基本组成内容,还可以起到借力中等强国提升整体周边外交质量的作用。中国将中等强国作为周边外交片区经略的战略基点,通过加强同中等强国的合作达到从点到线、以点连片、由点到面的效果,进而辐射带动周边环境的整体改善,为睦邻、富邻、安邻、友邻政策的实施提供稳固平台和宽厚舞台。
[内容提要] 中国的崛起催生了选择成为陆权国家还是海权国家的辩论,中国政府的政策是建设“海洋强国”,但无论是以“ 海洋强国”还是“ 海权”名之,都应该避免太过于强调力量因素而忽视其他关键问题。作者在“海洋叙事”这个方向上来考察海权,即关于海洋秩序的叙事,它实际上具有元叙事的功能———合法化功能。对历史中若干海洋国家实践的考察表明,塑造海洋秩序、维护其海洋利益的海洋叙事是海权的关键特征,海洋叙事能力与海上力量也成正相关关系。当今海洋法律秩序是历史上关于海洋空间、资源、战场这些叙事的影响下形成的,海洋大国的海洋叙事能力一直是影响海洋事务的一个持久性因素。海洋叙事能力对中国建设海洋强国的价值在于,塑造海洋秩序的意志、能力、手段是海洋大国赖以生存的关键。对中国的海权理想而言,实际的情况可能是建设海军力量相对容易,而提出一种关于海洋秩序的元叙事反而更难。
[内容提要] 东盟及其若干成员国是《南海行为准则》的主要推手,为此,东盟提出了六项“核心要素”,印度尼西亚则提出了“零号草案”。从《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到《南海行为准则》是大势所趋,中国应积极地参与这一过程并为此做好准备。对于东盟的“核心要素”,中方需要以国家利益为基准,依据国际法做出有针对性的具体分析,并分别采取接受、有条件接受、反对的应对措施。对于印尼“ 零号草案”中的规则导向、争端解决机制和审议机制等提议,中方可以考虑接受,但必须强调保障中方的表决权。在缔约方式的问题上,与每个当事国均进行双边谈判并“各个击破”的进路目前可能性较小,而东盟成员国“抱团”成一边与中国谈判的倾向非常明显,中方虽然可以力争采取分别谈判的双边进路或者多边进路,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考虑接受东盟的主张。在缔约方范围的问题上,中方应当坚决反对东盟拉其他国家干涉南海争端的倾向明确《南海行为准则》是非开放性的区域性条约,缔约范围仅包括东盟成员国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