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投资协定的气候友好型改革:实践、目标与进路
作者:
邓婷婷(中南大学法学院)
曹江琪(中南大学法学院)
张庆麟(广州商学院法学院)
摘要:随着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国际投资协定(IIAs)被锚定为跨领域、多主体协同治理气候变化的重要载体。近年来,为缓解传统IIAs与全球气候治理需求的矛盾与冲突,各国在条约实践中通过注重投资准入的气候友好型导向、限缩高碳投资者的受保护空间、规定企业社会责任以及创设气候友好型投资的利好环境等多种措施对IIAs进行了气候友好型改革的初步尝试。为了真正助推全球气候治理目标的实现,IIAs的改革需要体现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兼顾东道国与投资者公私利益的同时,构建东道国、投资者及其母国协同参与全球气候治理的责任共同体。基于现有实践,各国未来应当继续增强IIAs气候友好型改革的系统性。具体而言,可以在明确气候友好型投资界定的基础上,强化例外条款中的气候因素。此外,还可以通过强化投资者气候保护义务、完善气候友好型投资激励规则和投资便利化规则以及减少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对东道国实施气候措施的阻碍等方式,进一步推进IIAs改革以应对气候治理面临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