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印太战略”框架下的区域经贸合作及其前景
作者:杨娜(南开大学)
王亚琪(南开大学)
摘要:在内部治理危机加深、中美全球战略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强化战略自主能力、稳固和提升全球战略地位是欧盟决定介入“印太事务”、出台“印太战略”的关键动因。为此,欧盟依托其“规范性力量”的身份定位,将基于共同规范价值的多边合作视为发挥自身战略优势、增强地区战略存在,进而推动区域可持续和包容性繁荣、有效应对全球挑战的基本路径。欧盟“印太战略”具有经贸优先导向、规范价值追求和战略自主取向等特点。欧盟“印太战略”的实施将推进其与“印太伙伴”的自由贸易谈判作为重点和优先措施,以区域内代表性的多边行为体东盟及其成员国作为重点合作对象,将欧盟对“民主、人权、法治”的规范价值理解嵌入贸易谈判全过程。然而,欧盟规范导向的自由贸易谈判策略并不符合区域内国家的务实经贸合作诉求。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复杂的法律架构和严格的人权标准、环境保护、投资争端解决规则进一步分化了区域内国家的贸易谈判立场,其以双边带多边的“堆积木”谈判策略则阻碍了区域经济利益融合、经贸机制协调和区域价值链整合。在可预见的未来,欧盟在“印太地区”着力推动的自由贸易谈判恐难取得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