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在以发达国家为蓝本的自由裁量权边界设定的理论模型基础上,引入客户这一主体,将政策执行阶段的腐败行为嵌入到管制权力边界设置的研究中,从而使研究情境更好地拟合发展中国家的普遍情况。研究考察了在存在经济租的情况下,官员利用自由裁量权分享经济租的腐败行为对设置最优自由裁量权边界的影响。结果表明:考虑了腐败因素的官员最优自由裁量权边界小于未考虑腐败因素所得结果;若考虑经济租,则最优边界可结合租的大小收放。文章据此提出,最优自由裁量权应依经济租的大小相机决策,对那些不得不保留的自由裁量权可通过阻隔主体、时间限制以及空间切割进行有效的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