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研究了数字经济时代下的企业数据垄断策略,即通过分析在垂直差异化的双寡头市场结构下,厂商间交易消费者数据使用权的动机和效果,来讨论已有用户数据的企业是否会选择出售数据进而放弃数据垄断。本文 假设拥有消费者数据的企业能够通过对消费者进行个性化定价的方式,在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的同时最大程度榨取消费者剩余,从而增大利润。在求解不同信息结构下厂商的定价策略和对比厂商收益后发现,当仅有某一厂商拥有所有消费者数据时,该厂商总会选择出售部分数据使用权给竞争对手,从而最大化总收入,即放弃数据垄断。由于数据资产具有使用者异质性,拥有用户数据的商家往往倾向于将偏好竞争对手产品的消费者数据出售给其竞争对手。此外,厂商出售消费者数据使用权会损害消费者剩余,但与不出售数据的情况相比,将提高社会总福利。本文的理论模型为数据使用权的交易提供了动机解释和机制分析,并为如何应对数据垄断问题提供了经济学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