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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国际化、专业能力与国际监管协议执行

  • 作者:
  • 时间: 2025-06-04
  • 杂志: 世界经济与政治  2025年第5期
金融国际化、专业能力与国际监管协议执行
孙奕欣 刘宏松
【内容提要】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是全球银行审慎监管标准的主要制定者,由其颁布的国际银行监管规则属于国际软法,但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颁布新巴塞尔协议,提出了以资本充足率、外部监管和市场约束为三大支柱的银行监管框架。作为国际金融市场的新兴参与者,发展中国家对新巴塞尔协议的遵约水平存在显著差异。作者以协议的执行速度和执行程度作为衡量遵约水平的两条标准,指出发展中国家对新巴塞尔协议的遵约水平由该国实施的金融国际化类型和监管机构专业能力两个关键因素决定。这一假说在印度和越南执行新巴塞尔协议的案例中得到验证。印度政府实施进阶金融国际化,印度监管机构专业能力强,对国际金融监管规则执行水平较高。越南政府的金融国际化政策则呈现阶段性差异,前期实施有限金融国际化,实际上没有执行国际金融监管规则;后期转为进阶金融国际化,但由于越南监管机构专业能力不足,对国际金融监管规则执行相对缓慢。
【关键词】新巴塞尔协议;国际金融监管;金融国际化;银行业监管;遵约
【作者简介】孙奕欣,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宏松,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教授。